“创新运用新课程实践大擂台”之“活动设计”第二轮征集
通 知
2006年11月由上海市教委发起,上海市教委教研室和上海市教委学前教育信息部联合主办了“创新运用新课程实践大擂台”活动。首次大擂台活动着重围绕“秋天到了”、“迎新年”等主题征集相关活动设计。在短短的两个月内,共吸引了全市19个区县400余所各级各类幼儿园的积极参与,有11个区县园所参与率高于50%,其中嘉定、黄浦、卢湾和南汇等区县的园所参与率高达70%以上。在第一轮“活动设计”征集过程中,共有4000余名教师投递了5000余件作品,一批优质的活动设计充分彰显了广大一线教师的活动设计智慧。经过初评与终评,最后共评选出22个一等奖,77个二等奖和近200个三等奖。
第一轮“活动设计”征集活动已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,为满足广大基层教师的参与热情,为更多教师搭建展示才能的平台,积累与共享优质的二期课改课程资源,“创新运用新课程实践大擂台”组委会决定于2007年5月继续推行“创新运用新课程实践大擂台”活动,开展第二轮“活动设计”征集活动。考虑到在第一轮活动设计征集活动中老师们对活动内容、形式和方法等提出了很多合理建议,组委会在后续活动中作出了相应的调整与改进。
第二轮“活动设计”征集相关事宜如下:
1、参赛对象
上海市各级各类公办、民办幼儿园教师
2、参赛内容
活动设计包括“环境创设与区角设计”与“集体教学活动设计”两项,二者都分为主题设计与非主题设计。主题分为“春·走进大自然·亲近小动物”、“家·我的故事·我们的城市”。
“创新运用新课程实践大擂台”之“活动设计”征集参考主题
主题
|
各年龄段相关主题(参考)
|
托班
|
小班
|
中班
|
大班
|
春·走进大自然·亲近小动物
|
1、下雨了
2、小草青青
3、小兔子
4、蝴蝶飞
5、小鸡出壳
6、毛茸茸滑溜溜
|
1、小花园
2、动物的花花衣
3、雨天
4、熊的故事
5、小兔乖乖
|
1、在动物园里
2、春天来了
3、在农场里
|
1、春
2、动物大世界
3、有用的植物
|
家·我的故事·我们的城市
|
7、眼睛在哪里
8、什么声音
9、我三岁
10、两只小手
11、亲亲我
12、好朋友
13、开汽车
14、造房子
|
6、好朋友
7、好听的声音
8、学本领
9、娃娃家
10、小司机
11、小医生
12、小宝宝
|
4、幼儿园里朋友多
5、我们的身体
6、我爱我家
7、周围的人
8、我在马路边
9、交通工具
|
4、我要上小学
5、我自己
6、我们的城市7、我是中国人
|
3、作品要求
(1)作品字数500字以上,应包含活动名称、适宜年龄段、设计意图、活动目标、活动准备、活动过程等;
(2)请勿在作品中显示作者的姓名及幼儿园名称;
(3)为增强活动设计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,可附相关的故事、音乐、图片、照片、课件(ppt、flash)、视频等素材。档案容量建议控制在2MB以内,若有影像资料请做剪辑分段存盘;
(4)若有引用非原创图片、影像、文字等资源,务请在引用处标明来源出处。
4、参赛方式
参赛作品采用网上投稿方式,参赛者请自行登陆上海学前教育网(www.age06.com)参与活动。
5、作品投递
(1)须以实名制方式正确填写区县园所等个人信息;
(2)以Word文档格式上传,文件名须为完整的作品名称;
(3)不限设计投递个数,相同内容请勿重复投递,否则取消参与评优资格;
(4)每位作者每天可以投稿两次;
(5)若是主题设计,须标明主题名称;
(6)请在截止日期前投递作品。
6、作品评选
“活动设计”评选分为网上评选和线下评选。
网上评选依据网友点击和下载数等进行积分排行,每周产生擂主,每周日0:00清零重新排行。活动最后将产生“最佳人气奖”3~5名。
线下评选分为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。第一阶段由活动组委会聘请区县教研员担任初评评委,以匿名方式从每一类型中评选相当数量的作品进入终评,评选指标主要依据由上海市教委教研室制定的《活动设计参评标准》。具体标准如下:
《“创新运用新课程实践大擂台”活动设计参评标准》
(1)关于新课程环境创设和区角活动材料设计
环境与材料能体现新课程、新教材的目标取向
环境与材料能体现多元和整合特点
环境与材料能符合幼儿年龄特点并富有创意
环境与材料有层次、挑战和情趣
(2)关于集体教学活动设计
活动设计思路清晰、重点突出、有效而富有个性
目标定位顺应二期课改要求并具有适切性
内容选择符合幼儿经验特点并具有挑战性
活动设计具有游戏性和创造性
在评选的第二阶段,活动组委会将聘请专业人员担任终评评委,在初评结果中评选出一等奖20个,二等奖50个,三等奖100个。另外,将评选出区县优秀组织奖。活动组委会统一颁发获奖证书。
7、著作权声明
(1)得奖作品之著作财产权属“新课程活动设计大擂台”活动组委会与参赛作者共同所有,活动主办单位有无偿拥有该作品专属使用权,可以公开展示、编辑、推广、公布、发行和以其它合作方式使用作品内容;
(2)参赛作品以未曾发表者为限,不得为参加其它公开竞赛之得奖作品,一经发现涉及著作权之侵害,将取消得奖资格、并追回原发之奖状。
(3)媒体刊载或宣传使用本活动获奖作品时,均需注明该作品曾经参加本次活动评选。
8、活动进程
(1)活动设计征集时间:5月1日——6月30日。
(2)作品评选时间:7月1日——7月31日
(3)现场交流暨颁奖典礼时间:9月(具体日期待定)
9、活动主办单位保留对活动规则的解释权并拥有活动规则的修改权。
“创新运用新课程实践大擂台”活动组委会
2007年05月
|